供應商管理制度架構
2024-10-14 18:47:56 0 舉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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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其他創作
大綱/內容
供應商基本資訊收集
收集供應商基本信息,更新變更信息
供應商資訊存檔
建立完整的電子存檔,實現資訊集中管理
供应商基本資訊維護與更新
依照計畫對新增和現有供應商資訊進行輸入和更新
供应商分类與風險評估
供應商分類為關鍵供應商和一般/暫時供應商
根據供應商的重要性與風險等級,採取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
合約管理
簽訂合規範有效的合同,並妥善保存
補充供應商資訊表中的合同相關資訊
供應商績效評估與監控
根據供應商的重要性和合作關係的持續時間,進行绩效評估和監控
根據绩效評估結果,與供應商進行反饋和溝通
對於長期合作的供應商,如果绩效不達標,應與供應商共同制定改進計畫
對於異常情況,採取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,如採用備用供應商等應急計畫
如供應商異常問題無法解決,或影響範圍和程度嚴重,應啟動風險管理措施,如暫停或終止合作、扣除履約保證金、追究法律責任等,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。
當變更是因為我方需求發生變化時
PMO協同業務部門評估需求變更對供應商合作的影響
業務部門與供應商溝通變更內容,協商調整采購計畫、價格、付款條件等
法務部門根據實質變化內容修訂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
所有重大變更均需通過內部審批流程,由業務部門領導批准
當變更是因為供應商向我方提供新的產品/服務時
PMO與業務部門共同評估新產品/服務是否滿足業務需求
如有意向採購,應啟動新供應商引入審核流程
需要重新評估供應商在新產品/服務領域的資格、能力和風險
新产品/服務需獨立簽訂合同,明確采購範圍、價格條款、權利義務和風險分擔等
新合作需經過相關審批,制定供應商管理計畫並纳入現有供應商管理體系
新舊產品/服務存在重疊或替代情況的,需制定業務過渡與數據遷移方案
合作終止處理
對於軟件/系統類的供應商,合作終止應遵循公司《系統下線合規和安全檢查制度》
業務部門負責人發起系統下線申請,逐步完成業務過渡及數據銷毀,取得數據銷毀證明
對於非軟件/系統類供應商,合作終止也應依實際情況完成業務過渡及資料銷毀(如有)
業務過渡工作由PMO協同業務部門統籌執行
過渡計劃:業務部門負責人按需發起業務過渡申請,由PMO協助業務部門共同制定詳細的過渡計劃
執行與監督:PMO協助追蹤監督重點交接事項進展,如文件與人員的交接等
驗收確認:業務過渡完成後,PMO協助業務部門對所有交接事項進行確認
數據銷毀:數據銷毀遵循公司《系統下線合規和安全檢查制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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